公告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公告日期  2021/10/29
 主  旨  重要訊息【111學年各單位增設工程】預算編列原則公告
 內  容 
1、配合會計室111學年度新增工程預算編列,教學單位以「院」為單位;行政單位以「處室、中心」為單位編列預算表。
2、增設工程作業流程與期程,說明如下:
(1)由單位先行估價並排序工程優先順序,並備妥「各單位增設工程預算編列明細表-如附件」、工程案件近2個月報(估)價單、現況照片及規劃等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總務處營繕組。
(2)「各單位增設工程預算編列明細表」經一級主管簽核後之書面文件,逕送總務處營繕組備查。
(3)作業期程(流程圖)如附件。
3、「各單位增設工程預算編列明細表」經彙整後,提送「預算審查委員會」審議。如有30萬元(含)以上工程項目,由各單位派代表於委員會議中報告,請製作預算簡報(格式如附件)。
4、上揭作業自110年1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電子郵件及書面文件需送達總務處營繕組,請於截止期限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謝謝您的配合。
5、本案承辦人:陳月霞 chen@mail.tcu.edu.tw 分機1314。

總務處營繕組 敬啟


 附  件  :  預算編列明細表 ▼  |  簡報格式 ▼  |  作業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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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1/10/29  公告迄止 :2021/11/29
 主辦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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