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文處教育文化組  公告日期  2017/3/7
 主  旨  105學年應屆畢業生服務奉獻獎,申請至3月24日止
 內  容 
好消息通告,有意願且想為大學生活留下更多記錄的同學們,現在機會來了!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服務奉獻獎現在開放甄選囉!請有意願的同學趕緊申請囉!

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推薦時間:3月07日(星期二)至3月24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格:以應屆畢業學生為獎勵對象,在校智育成績七十分(含)、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品德優良、無德性不良記錄,且符合下列推薦資格者,皆可依本辦法受理推薦申請。
(一)長期熱心參與校內外非營利事業團體(如慈濟基金會相關志業體、營隊及組織)或協助推動社區相關事務者。
(二)熱心投入並積極參與學校之相關活動及業務者(如義賣、慶典活動、資源回收、校園環境清潔及安全巡護等)。
(三)擔任相關學生社團幹部職務(如學生會、學生議會、宿舍協進會、各系系學會、社團或班級幹部等),並於任職期間認真負責、表現優良者。
(四)其他足資獎勵之事蹟或貢獻者。
詳細辦法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三、表格填寫規定:字型--標楷體;大小—12;單行間距。
四、申請表格如附件,或請至人文處服務奉獻獎網站自行下載。
五、繳交文件需同時繳交以下兩種:
(一)紙本:服務奉獻獎推薦表、歷年成績單證明、幹部證明單、獎懲紀錄證明,課外活動表現紀錄表、志工服務心得。
註:推薦人最多三位,校內外師長、主管皆可為推薦人。
(二)電子檔:服務奉獻獎推薦表、服務照片4∼5張(電子圖檔),附上圖說(20∼30字)、志工服務心得,並寄至e-mail:chieni@gms.tcu.edu.tw。
六、送件地點:請填妥申請文件後,繳交至人文處陳芊伊 ;分機:1543。
七、本獎項得獎人所提供之證明文件,應謹守『誠正信實』原則,如有違失,其責任由推薦人或得獎人個人負責。
八、可自行上人文處網頁參考歷年服務奉獻獎得主經歷,以供參考。
http://www.hum.tcu.edu.tw/detail.php?recordID=87。
九、本校基於服務奉獻獎選拔資格審查及校務聯繫之目的,須蒐集推薦人之姓名、學號、系級、電話、職業團體會員資格及服務經驗,以於選拔期間及地區內向推薦人進行必要之聯繫。推薦人得就各項資料行使請求查閱、更正、補充、製給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請洽本校人文處。各項資料如未完整提供,將無法完成本次服務奉獻獎選拔推薦。凡受理之各項申請推薦證件,不論核准與否,概不發還。申請表格中包含之所有個資,僅以公務使用。

人文處 敬啟

 附  件  :  服務奉獻獎推薦申請表 ▼  |  課外活動表現紀錄表 ▼  |  獎懲紀錄表 ▼  |  志工服務心得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7/3/7  公告迄止 :2017/3/24
 活動起始 :2017/3/7  活動迄止 :2017/3/24
 主辦單位 :人文處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