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
【辦理目的與法規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新進及在職人員均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義務,無故未參加者依法可處新臺幣 3,000 元罰鍰。
•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 所有新進教職員生及未滿時數之在職人員均須參加。
• 化學品危害通識(3小時): 需接觸/處置危害性化學品者加修。
• 回訓機制: 在職人員每 3 年至少須接受 3 小時回訓
註:僅從事電腦運算/數據分析等 Dry Lab 者,參加一般訓練即可。
【課程資訊】
1. 115學年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對象: 新進教職員、工讀生、TA、碩博士新生,或 3 年內未取得時數之在職人員。
• 時間: 115年11月13日(五)09:00 - 12:00
• 地點: 中央校區 B106 演藝廳
• 報名方式: 人資處活動報名系統(單號:11501185)
• 承辦人: 職安組 潘巨展先生(分機 11552 / pan666@gms.tcu.edu.tw)
2. 115學年 化學品危害通識及機械用電安全課程
• 對象: 實驗場所、泳池、油料區等需處置危害性化學品之新進/在職教職員生、TA、專題生。
• 時間: 115年11月13日(五)13:30 - 16:30
• 地點: 中央校區 B106 演藝廳
• 報名方式: 人資處活動報名系統(單號:11501247)
• 承辦人: 職安組 林郁菁小姐(分機 11552 / yuhjing@gms.tcu.edu.tw)
【注意事項】
1. 講義下載: 電子檔將隨課前通知信附上,或可至環安中心網頁下載。
2. 時數認列: 全程須辦理簽到與簽退,並完成課後問卷,未完成者不予核發時數。
3. 經費來源: 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