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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花市民字第1150014582號
主旨:
為辦理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作業,惠請貴機關、學校及單位踴躍推薦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第三次招募,尚缺主管11名、主監9名),俾利選務作業推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11日花選一字第1153150035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所尚缺主任管理員11名、主任監察員9名。
三、惠請貴機關、學校及單位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依格式詳細填表,由首長(主管)及人事室或相關承辦人員統一核章後薦送,並請於115年6月4日(星期四)前回傳,俾利本所彙整,至紉公誼。(回傳 Email:chleezd@nt.hualien.gov.tw,傳真:03-8342324)
四、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77978號函示: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11月27日)至選務作業中心指定處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應准予申請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五、檢附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花蓮市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表1)及「115年花蓮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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