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力資源處  公告日期  2026/5/8
 主  旨  代公告-教育部 書函Notice – Ministry of Education Letter
 內  容 
教育部 書函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三)字第1154201261號


主旨: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請查照
   。
說明:查本部業於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增訂教師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3日
   ,得以時計,併入事假計算,且毋須檢附證明文件,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
   分。請各主管機關及學校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不得另行增設其他給假限制,以建構友善
   的校園職場環境。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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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6/5/8  公告迄止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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