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力資源處  公告日期  2025/10/17
 主  旨  花蓮縣政府 函-轉勞動部「115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
 內  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府社勞字第1140196481A號
主旨:檢送勞動部「115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1 份, 惠請貴單位就「企(產)業勞工
   組」符合資格者推薦1名參與選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1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46612號函辦理。
 二、請貴單位於114年12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依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內容推薦參加
   全國模範勞工選拔人員之相關資料(一式6份)將選拔表、 佐證資料(每人1式7份)及無
   不良紀錄證明書,以A4 紙張格式送本府辦理彙辦評選,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 恕不予
   受理。
 三、旨揭相關要點及表格,如有需求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下載及運用:(路徑:http://
   www.mol.gov.tw,首頁/政府資訊 公開/捐補助專區/勞動部捐補助規定/勞動關係)。
 四、另為利彙整各模範勞工參選資料,請各薦送單位於寄送上 開選拔人員之相關資料時,併同
   將填寫完畢之115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表」電子檔電郵至本府社會處勞資科(承辦人 簡小
   姐,電子信箱:kenhome@hl.gov.tw)。

 附  件  :  函 ▼  |  附件1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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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10/17  公告迄止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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