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5/10/3
 主  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之加熱菸危害海報宣導
 內  容 
一、依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教字第1140761484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未滿20歲不得吸菸」;另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爰製作加熱菸危害宣導海報(如附件),該署官方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亦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
(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以及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有「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提供多元菸害(包括加熱菸)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請師生參考運用宣導之。

 附  件  :  加熱菸海報文宣 ▼ 
 相關連結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OQYaAlMPT8uU7gPNh8Wsga5X75jbN_Q/view?pli=1
 公告起始 :2025/10/3  公告迄止 :2025/11/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