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日期  2025/10/1
 主  旨  【提醒】實驗場所中特定機械、設備及器具,請實施114年度自主安全檢查。
 內  容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為確保本校實驗室使用機械、設備及器具之安全,請各實驗室於 114年10月31日前 完成下列設備之年度自動檢查,並依規定保存檢查紀錄:

一、檢查設備範圍
1.局部排氣裝置(化學排氣櫃)
2.離心機
3.小型壓力容器(高壓滅菌鍋/釜)
4.第二種壓力容器(空氣壓縮機)
5.乾燥設備(烘箱)

二、檢查方式與注意事項
1.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相關「年度自動檢查表」並完成檢查紀錄。
2.局部排氣裝置(化學排氣櫃)之吸氣及排氣功能檢查(風速測定部分),將由環安中心職安組另行派員至各實驗室協助量測確效。
3.各實驗室應將完成之自動檢查紀錄保存 三年備查,以供主管機關或本中心查核。

三、承辦聯絡方式
環安中心職安組
承辦人:林郁菁
分機:11552
Email:yuhjing@gmg.tcu.edu.tw

敬請各實驗室主管督導同仁確實執行,以維護實驗室操作安全。

 附  件  :  實驗場所機械、設備自動檢查週期 ▼ 
 相關連結  : https://eps.tcu.edu.tw/?page_id=1514
 公告起始 :2025/10/1  公告迄止 :2025/11/1
 主辦單位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