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日期  2025/9/17
 主  旨  防範意外災害發生,請各實驗室負責人務必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之宣導與訓練
 內  容 
一、近期發生數起學校實驗室事故,顯示部分學校在安全管理作業上仍有精進之處。爰請各實驗室(實習場所)負責人切實重視並強化相關實驗室(實習場所)安全管理機制,以防範事故再度發生。

二、為維護師生人身安全與校園環境安全,請各實驗室(實習場所)負責人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加強師生實驗操作訓練,辦理新進人員安全教育訓練及定期複訓,課程內容應涵蓋實驗室一般安全守則、危害告知、個人防護具使用、緊急應變處置等基本知能。
(二)全面檢視校內各類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訓練紀錄機制,並由授課教師或實驗室負責人查核學生是否完成訓練後方可進入實驗室操作。
(三)定期辦理實驗室安全自主管理查核,並應設置專責人員或安全衛生小組,以督導各項安全措施之落實情形。
(四)妥適維護實驗室之消防、通風及緊急應變設備,定期檢測與保養,確保設備運作正常並符合安全需求。

三、為利各校參考執行,教育部網站學校安全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已提供實驗室安全教育教材及宣導資源,請多加利用。

四、如需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諮詢,可逕洽
(一)教育部委託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黃喬恩先生,電子信箱:Safety0520@cshm.org.tw,電話:(02)23218196分機52。
(二)本校環安中心承辦人員:林郁菁 分機11552,電子郵件:yuhjing@gms.tcu.edu.tw。

 附  件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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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9/17  公告迄止 :2025/10/17
 主辦單位 :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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