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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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補助各系所舉辦114-1學期見實習前說明及實習成果發表會:
一、補助項目:
(一) 演講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二) 出席/評審費:以校外實習機構督導身分參與出席/講評每人(次)1000-2000元。
(三) 活動類工讀費:聘用之工讀生須通過學務處工讀教育訓練資格,工讀時數不得超過一天8小時。(需有簽署過工讀合約且完成工讀職安講習,外籍生須有有效工作證)
(四) 印刷費:實支實付,但印刷品之設計費不予編列核銷。
(五) 膳食費:餐點核支上限每人午/晚餐100元,茶點30元。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年12月09日止。
三、申請文件:填寫「見實習前說明會/成果發表會經費申請表」,繳交教務處實習輔導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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