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力資源處  公告日期  2025/8/27
 主  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內  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公保字第1141060199號
主旨:為協助各機關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規定召開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諮詢會」、組成「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及職場霸凌調查
   小組,請惠予推薦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落實職場霸凌之防治,民國114年7月1日修正  
   施行之安衛辦法第4條規定:「(第1項)主管機關得聘請各機關代表、公務人員協會代表及
   學者專家,召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諮詢會(以下簡稱諮詢會);任一性別比例不
   得少於三分之一。(第2項)諮詢會得就所屬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衛生政策、防護設備
   及措施等事項提供建議。」第5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應組成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以下
   簡稱防護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人,由副首長或幕僚長為召集人,其中相關學者專
   家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第34條規定:「(第1項)各機關防護委員會受理(職場霸
   凌)申訴之日起,應於1個月內組成(職場霸凌)調查小組調查處理。(第2項)前項調查小
   組成員至少三人,……;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被申訴人為無上級機關之機關首長
   者,……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二。……。」
 二、茲為協助各機關依前開規定辦理相關業務,亟需擴大延攬具專業背景與實務經驗之外部人
   員參與,本會將彙整具職業安全衛生(如危害預防與風險評估、工作場域安全規範、個人
   防護設備、緊急應變計畫等)、職場心理健康、職業醫學、與安全衛生有關之工程技術、法
   律、人資、性別平權或諮商輔導防治調查等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名冊,並公布於本會官網
   供各機關查詢使用。
 三、請推薦符合前述專業領域且具相關學識經驗之學者專家,並由受推薦者填寫附件基本資料
   表,於114年8月29日前將附件電子檔寄送本會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WENDY@CSPTC.GOV.TW,正本另函送本會備查。

 附  件  :  函 ▼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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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8/27  公告迄止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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