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招生策略中心  公告日期  2025/8/1
 主  旨  申請116學年度增設、調整【特殊項目】及【一般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案,請依說明辦理。
 內  容 
為利本校向教育部提報116學年度大學校院申請增設、調整【特殊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案,貴單位若需申請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博士班增設(含既有博士班擬轉型為跨院、系、所性質之學院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或涉及領域變更之調整案。
二、醫事相關類科之院、系、所、學位學程增設、及涉領域變更之調整案,應於本次特殊項目申請時程提報,屬醫事相關類科案件分述如下:
1、屬碩士班增設、調整案: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行為醫學相關研究所)、諮商心理師(諮商心理相關研究所)、獸醫(校內未設有獸醫學系,但欲申設獸醫研究所、獸醫碩士學位學程)之碩士班案。
2、屬學士班增設、調整案:醫師(醫學系)、中醫師(中醫學系)、牙醫師(牙醫學系)、護理師(護理學系)、藥師(藥學系)、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相關學系)、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復健學系)、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復健學系)、醫事放射師(醫事放射相關學系)、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學系)、獸醫(獸醫、畜牧獸醫學系)、驗光師(視光學系)。
3、屬含碩士班或學士班增設、調整案:助產師(助產學系、所)、營養師(營養相關學系、所)、呼吸治療師(呼吸治療、呼吸照護學系、所)、語言治療師(語言治療、溝通障礙學系、所)、聽力師(聽力、溝通障礙學系、所)。
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增設、調整案。

◎增設提案數:
1、【特殊項目】及【一般項目】各學制班別增設案合計至多各3案。
2、若超過3案需於校務發展委員會議或校務會議審議排序,第4案以後之案件(教育部)將不予受理審查。

請於114年9月26日前將「115學年度申請增設、調整【特殊項目】及【一般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計畫書」紙本及電子檔,經系/所/學位學程會議、院務會議審核後送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以利逕送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1141024)校務會議及董事會議審議。

檢附:
1.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30050
2.慈濟大學院系所、學位學程增設及調整辦法(106年11月1日第9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3.申請增設、調整【特殊項目】、【一般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相關表單(115學年版):請先用115學年度計畫書版本撰寫,116學年度版本待教育部來文後馬上提供給需求單位。


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敬啟

 附  件  :  計畫書格式(增設) ▼  |  本校法規 ▼ 
 相關連結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50
 公告起始 :2025/8/1  公告迄止 :2025/9/15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