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您好:
⭐ 初次擔任教學助理者須完成課程要求始具備 TA 資格!
⭐ 若您過去曾獲得教資中心教學助理資格認證,此資格可一直沿用至您完全離開學校為止。
🔹 一、教學助理(TA)資格條件
教學助理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不得為該門課程之修課學生:
● 碩、博士班研究生
● 二技生
● 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
● 專科部三年級(含)以上
🔹 二、教學助理(TA)被核定時數
每位TA之工作總時數以教學資源中心審核結果為主。
⚠️ 注意:每次填報工時不得超過核定總時數。
🔹 三、教學助理(TA)須完成下列規定事項
● 教師專業組 TA 培訓工作坊擇一參加(在學期間完成一次即可)
👉 實體工作坊資訊請點此(114/9/13 辦理)搜尋人資處/活動報名/教學助理
👉 線上培訓(尚未開放)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實驗TA:需完成 6 小時訓練
- 一般TA:需完成 3 小時訓練
👉 相關資訊請點此
● 工讀契約書簽署(首次擔任者)
需繳交一式兩份至學務處
👉 工讀專區連結
🔹 四、TA系統申請
● 所有工作時數,請於工作日當天前最遲下午 14:00 前,完成TA系統工時預填及相關資料上傳。
● 請參考附件「TA管理系統教學」或觀看教學影片:
▶️ TA 系統操作教學影片
▶️ TA 系統指引
如有TA業務疑問,歡迎聯繫教師專業組協助確認。
📞 聯絡分機:#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