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師專業組  公告日期  2025/7/31
 主  旨  

🔹 114-1 學期教學助理(TA)資格與申請方式

 內  容 

親愛的同學您好:


⭐ 初次擔任教學助理者須完成課程要求始具備 TA 資格!

⭐ 若您過去曾獲得教資中心教學助理資格認證,此資格可一直沿用至您完全離開學校為止。


🔹 一、教學助理(TA)資格條件

教學助理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不得為該門課程之修課學生:

● 碩、博士班研究生

● 二技生

● 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

● 專科部三年級(含)以上


🔹 二、教學助理(TA)被核定時數

每位TA之工作總時數以教學資源中心審核結果為主。

⚠️ 注意:每次填報工時不得超過核定總時數。


🔹 三、教學助理(TA)須完成下列規定事項

● 教師專業組 TA 培訓工作坊擇一參加(在學期間完成一次即可)

 👉 實體工作坊資訊請點此(114/9/13 辦理)搜尋人資處/活動報名/教學助理

 👉 線上培訓(尚未開放)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實驗TA:需完成 6 小時訓練

 - 一般TA:需完成 3 小時訓練

 👉 相關資訊請點此


● 工讀契約書簽署(首次擔任者)

 需繳交一式兩份至學務處

 👉 工讀專區連結


🔹 四、TA系統申請

● 所有工作時數,請於工作日當天前最遲下午 14:00 前,完成TA系統工時預填及相關資料上傳。

● 請參考附件「TA管理系統教學」或觀看教學影片:

▶️ TA 系統操作教學影片

▶️ TA 系統指引


如有TA業務疑問,歡迎聯繫教師專業組協助確認。

📞 聯絡分機:#11112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25/7/31  公告迄止 :2025/8/3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