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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花市民字第1140016534A號
主旨:為本所辦理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請貴機關(學校)惠予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俾利人
員配置及作業遂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6月6日府民自字第1140110818號函辦理。
二、旨案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請貴機關(學校)惠予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
並請以正楷詳填本所「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後於114年6月
20日(星期五)前,由貴機關(學校)人事單位統一核章後薦送本所,如以傳真回覆者,請致
電確認。
*備註:本校教職員參與選務工作依例給予公假、不另給予補休及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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