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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您好:
本學年度暑假期間:114年6月24日至114年9月8日)
📌本校專任教師之暑休規定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一般教師:
應上班期間為暑假開始後二週(114/6/23~114/7/4)及開學前二週(114/8/25~114/9/5),餘
則為暑休。但暑休期間應依學校或系所主管等需要到校參加會議、辦理活動或奉派參加校外
會議、實習(或見習)學生訪視、擔任學生暑修課程教師…等,不另補休。
二、暑休期間,護理學系等因實習課程需要而上班教師,應依其實際上班日數,另於非暑休期間
補休,得不受前款規定辦理。
三、兼行政教師(含兼學術主管):
除依第一款規定上班外,暑休期間(114/7/7~114/8/22)至少到校28個半天(每二週至少到校
8個半天),期間除因公差外(得併計入應到校上班日數),不足部分以本學年度或新學年度之
特休假請休。
【114學年度特休將於114/8/1轉入系統,使用期限為114/8/1-115/7/31止】
四、依前款規定兼行政教師之暑休期間之應上班時間,請至班表系統排訂班表。
📌即日起可登入校務資訊系統進行排班:人資處/班表設定,排班方式及範例請參閱附件說
明。
📌說明二、三之教師及兼行政教師,敬請於114/6/27(週五)前完成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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