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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承辦人員。
請務必詳閱規定,準備完整資料,以免影響補助權益。
一、 重要提醒:
1. 本項獎助金係依據《慈濟大學清寒助學金辦法》辦理。
2. 請同學務必提醒導師上網填寫導師意見表,做為審查依據。
二、申請期間:1140609-1140613止(學生資訊系統將於此期間開放申請,並須同步繳交紙本資料)
三、資料繳交地點與窗口:各校區學務處可代收。
※日間部:
負責窗口建國校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林亞薇 (03)857-2158#22397。
※進護理學系:
社會教育推廣處進修教育組03-856-5301#11705。
四、申請資格:
1.學業(智育)成績須達 65 分(含)以上,德育(操行)成績須達 80 分(含)以上,且無小過(含三支申誡累計)以上處分紀錄(含銷過前紀錄)。
2.前一學期完成志工服務及人文時數合計至少 10 小時(不得重複計入申請本校其他獎助學金所要求之時數),並須於第 18 週(含)前完成登錄。
五、應繳資料:(繳交前請詳閱並確認資料正確)
1.學生系統申請書(含同意書)—學生本人務必簽名。
2.戶籍謄本正本(戶籍若不同請分別附上) 。
※114-1開學日為9月,戶籍謄本(需三個月內)正本需114年6月以後開立之,或新式戶口名簿完整影本(含父母/監護人與學生本人,含記事欄),若繳交戶口名簿影本,須另附內政部「戶口名簿請領紀錄證明」。
3. 三個月內開立之下列任一佐證資料(擇一提供,須含學生姓名):
※清寒證明正本。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 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112年度所得證明(需含父母/監護人與學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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