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5/5/13
 主  旨  【政府就學費用補助第二次提醒】114-1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申請時程1140602-1140613止
 內  容 
114學年度第1學期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說明:為落實教育部自113年起實施之助學補助政策,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提供符合資格之學生相關補助,說明如下:
一、補助金額與方式:補助金額為 17,500元,將直接於學雜費單中扣除,顯示項目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二、補助對象:
1. 日間部:五專四、五年級、二技部、大學部。
2. 進修部:補助金額依學分數計算。
三、 申請限制與注意事項:
1. 補助僅限具有本國國籍,且學籍經核備在案之學生。
2. 不得重複請領教育部或其他政府單位之補助。
3. 若曾請領相關補助,補助視為不符資格,需繳回補助金額。
4. 各類補助不得同時請領,若發生重複請領情形,須全額退回。。
四、操作說明:
◎學生可於學生資訊系統 → 處理事項中,操作是否放棄此項補助。
◎若不欲接受補助,請於系統中選擇「放棄」。
◎若選擇「不放棄」,此項目將不會持續出現在「處理事項」中。
五、提醒事項:各項獎助學金與補助不得同時請領,請確認自身補助狀況以避免重複。
六、聯絡窗口:如有疑問,請洽中央校區 (03) 856-530
1. 日間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林欣儀小姐,分機11202。
2. 進護理學系:社會教育推廣處進修教育組03-8565301#11705。

 附  件  :  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操作流程 ▼  |  給付優先順序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25/5/13  公告迄止 :2025/6/1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