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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學生改善學科能力,強化日後專業科目之學習,開課教師可遴選高年級學生或研究所學生,
擔任【課後輔導教學助理】,利用課餘時間實施補救教學。
一、有意願開設補救教學之教師請填妥附件申請表,於114年05月12日(一)前遞交給教務處課務組。
二、開課教師遴選課輔教學助理,應符合以下條件:
(1)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全班排名前30%者
(2)或曾修習該輔導課程且成績在全體修課同學前30%者或授課老師推薦者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或導師推薦者
(4)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者
(5)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時數訓練証明
(6)具有教學助理(TA)培訓完成証明
三、每位課輔教學助理至多擔任兩門課程工作,或每人每月工作總時數合併計算後博士班學生
以不超過44小時為限;碩士班學生以不超過30小時為限;學士班及五年制專科班學生以不超
過20小時為限。
四、詳細規定參閱「慈濟大學學業預警及課後補強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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