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5/4/15
 主  旨  【政府就學費用補助】114-1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申請時程1140602-1140613止
 內  容 
各項獎助學金請勿同時請領,重複請領需退回補助金額。


關於113年起教育部助學補助措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凡學生具有本國籍,經核備學籍在案皆補助,但須未使用過教育部或是政府補助,若曾使用過需繳回補助;17,500元由學雜費單直接扣除(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曾使用就學補助或領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不符合補助原則。


114學年度第1學期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於學生資訊系統『處理事項』產生,同學進系統操作即可放棄;若不想一直出現於『處理事項』系統可點選不放棄。

※補助對象:日間部-五專四年級、五年級,二技部、大學部(每學期補助17,500元) 。
進修部-依學分數計算。

日間部若有疑慮請洽中央校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林欣儀小姐(03)856-5301#11202。

 附  件  :  操作流程 ▼  |  給付優先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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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4/15  公告迄止 :2025/5/15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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