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日期  2025/4/14
 主  旨  請各單位所屬空調設備(冷氣機)進行定期保養與檢核
 內  容 
一、依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142700920號函辦理。
二、針對窗型、分離式、廂型冷氣機等,請各單位自行進行維護檢核,並填具「冷氣設施維護檢核表」-如附件。
三、冷氣維護建議:
1.冷氣機濾網使用500小時或警示燈號亮起,就必須清洗,建議每月清洗1次,可提升冷房效果,亦能維持良好空氣品質,由【使用單位】自行處理。
參考濾網清洗https://pstw.panasonic.com.tw/FAQ/Article/208
2.冷氣機建議每2年進行清洗保養。若為24小時使用建議每年進行清洗。若有需要清洗保養,請填【修繕單】並填寫財產編號及點選預算來源,由【營繕組】進行處理。
四、檢附全校冷氣機總表-如附件。
五、「冷氣設施維護檢核表」請以處、室、中心、院為單位彙整,並於114年7月31日前繳回總務處營繕組陳月霞#11314。
敬請各單位配合,謝謝。

總務處營繕組 敬啟

 附  件  :  教育部函 ▼  |  冷氣總表 ▼  |  節能作法 ▼  |  檢核表 ▼ 
 相關連結  : https://pstw.panasonic.com.tw/FAQ/Article/208
 公告起始 :2025/4/14  公告迄止 :2025/5/14
 主辦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