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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北教大秘字第1140110061號
主旨:為弘揚本校優良傳統及學風,鼓勵並肯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校友敬業、創業、貢
獻國家、民族之傑出成就,本校特辦理第30屆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
30日(星期二)止,接受各機關學校首長推薦所屬之本校校友參加選拔,敬請 惠允公告
轉知所屬並踴躍推薦人選。
說明:
一、凡本校歷屆畢業校友,符合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第2條者,即可推薦。
二、本校傑出校友選拔暨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如附件一),請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逕
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秘書室校友中心(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收執。
三、所附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至本校秘書室校友中心網站-服務專區-傑出校友選拔
頁面(https://lumnusntue.ntue.edu.tw/p/412-1020-2721.php?Lang=zh-tw)
下載。
四、如有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李佳玲主任,電話:02-27321104#8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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