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交流組  公告日期  2025/3/11
 主  旨  114學年度慈濟大學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錄取名單
 內  容 
以下為114學年度姊妹校交換生甄選錄取名單

【加拿大漢博學院】
護理學系 王寶玉
傳播學系 林孟璇

【瑞典哈爾姆斯塔德大學】
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學系 莊牧勳
外國語文學系 魏子軒

【德國杜伊斯堡埃森大學】
公共衛生學系 張竣彥
公共衛生學系 蔡佳寶

【泰國清邁大學】
外國語文學系 黃茂霖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
醫學科學研究所博士班 侯季墉


【日本佛教大學】
東方語文學系 李伊庭
東方語文學系 徐士舜

【日本愛知學院大學】
東方語文學系 吳少懷

【日本尚絅大學】
東方語文學系 廖致柔

【日本天理大學】
東方語文學系 曾楷恩

恭喜以上錄取同學!

【注意事項】
1.獲得薦外申請資格者,僅獲得本校推薦至交換學校申請交換之資格,並不代表已獲該交換學校錄取。所有獲得薦外申請資格者皆需繳交各交換學校要求之申請文件,再經交換學校審核,由交換學校決定是否錄取,如未獲得交換校錄取,其薦外申請資格隨即失效,不得要求改分發至他校。
※預計於113-2學期繳送2025秋季入學交換學校所須申請資料,各交換校之入學申請,全球事務處將個別通知學生辦理。
2.各交換學校之入學資格仍需以各交換學校寄發之「入學通知書」為憑,並據以辦理出國相關手續。各交換校之入學申請,將個別通知學生辦理。
3.所有錄取之同學皆須自行辦理簽證、選課、學分抵免、機票及保險等個人事宜。具備役男身份的交換學生,獲得交換校錄取後,需於出國一個月前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完成辦理役男出國兵役緩徵之手續。
4.部份交換學校並不提供住學校宿舍保證,姊妹校將提供租屋資訊,錄取同學需自行負責住宿問題。
5.提前結束交換者,需於一個月內返回學校報到,並於決定返國時及抵達台灣第一時間通知全球事務處。
6.錄取後放棄出國、暫緩出國、提早回國需填寫「慈濟大學_放棄出國/暫緩出國/提早回國聲明書」。
7.交換研修生獎學金:錄取此次國際交換學生資格者,可申請本校學生國際交流獎補助金或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而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僑生身分入學者,以及前往學校位於大陸港澳地區者,不符合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領取資格。
8.相關獎學金補助請參考《慈濟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作業要點》、《慈濟大學學生海外交流補助辦法》。
9.依《慈濟大學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慈濟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國外交換研修期間,一學期(季)須修讀等同本校至少2學分且可採認或抵免之課程。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全球事務處交流組 林雨萱組員;分機11018;DEBBY531@gms.tcu.edu.tw。


 附  件  :  放棄/暫緩出國/提早回國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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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3/11  公告迄止 :20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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