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5/1/10
 主  旨  113學年度入學新生在學役男(95年次出生)申請兵役緩徵核准事宜,如說明。
 內  容 
一、113學年度本校入學新生在學役男(95年次出生) 申請兵役緩徵共計131人(如附件一示),汝等緩徵申請均已獲各縣市政府核准在案,附件備註欄既為各縣市政府核准來文字號。
二、因事關個人服役權益,該份核准名冊如有遺漏抑或對此有任何疑問者,請於2月17日開學日至
學務處生輔組洽詢。(其中孫筠皓同學-戶籍地址有誤、馬冠桀同學-戶籍地址有誤)
三、有關95年次以前出生且已服役(已服常備役、補充役及利用兩次暑假完成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同學,因您們已具有後備軍人身分,本校亦會於2月17日開學後會向各地區後備指揮部提出儘後召集申請,請同學於返校後即至生輔組繳交退伍令影印證明,俾便辦理後續申請相關事宜,若已辦理者,可不予理會。(中央校區-程曾廣智校安、介仁校區-張世超校安、建國校區-胡柏均教官 )
四、另延畢生欲辦理延長修業兵役緩徵申請事宜,有關碩、博士研究生的部分,在此提出說明:
(一)碩士生:新生入學時,申請兵役緩徵是以2年為期限,若您2年到期後因故未畢業,就得於每學期開學前,填寫延畢生身分確認申請表,並於表內註明延長修業截止日期,展延日期以1學期或
1學年為限(例如1130630、1140131)。
(二)博士生:新生入學時,申請兵役緩徵是以4年為期限,若您4年到期後因故未畢業,就得於每學期開學前,填寫延畢生身分確認申請表,並於表內註明延長修業截止時間,展延日期以1學期或
1學年為限(例如1130630、1140131)。
五、申請延畢之同學,亦請您於2月17日開學前填寫延畢生身分確認申請表(如附件二所示),並
經有關師長審核簽章後繳交至生輔組,以利本組為您辦理延長修業兵役緩徵事宜。
學生事務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名冊 ▼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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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5/1/10  公告迄止 :2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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