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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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利他是本校的辦學特色與校風,目的旨在鼓勵學生在學期間積極參與校內外公益性服務活動,以培養濟世助人的胸襟。為能系統性推動與整合全校志工服務,本校業經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核備為志願服務運用管理單位;依此,現為統計本校志願服務推動情形與詳實紀錄學生志願服務歷程,特此公告辦理111至113學年(含寒暑假)志願服務時數認證登錄作業,詳細作業請參閱於下說明:
一、本校學生-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於111至113學年(含寒暑假)參與校內外各項志願服務活動者,得逕自向所屬【志工服務團隊】申請志工時數認證,並提供佐證資料。
二、本校學生-未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於111至113學年(含寒暑假)參與校內外各項志願服務活動者,若需要志工服務證明,其辦理方式有:
(一)申請人得向所屬志工服務團隊申請個人志工服務證明,各志工服務團隊均有核實認證之責。
(二)申請人向教資中心服務學習組申請個人志工服務證明,併檢附個人志工服務相關資料以為佐證。
三、本校學生-未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於113-1學期參與校外各項志願服務活動者,需要於本校志工時數管理系統登錄時數,請檢附服務時數證明以信件方式提供給服務學習組。
四、此次公告-以111至113學年(含寒暑假)期間之各項志願服務活動為主。
五、自108學年度開始,申請服務奉獻獎服務時數,可以志願服務紀錄冊作為服務項目之佐證資料。
六、志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持續參與教育業務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年資滿2年以上者,累計服務時數達200小時以上者,經審查通過後,可申請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青學獎,申請青學獎需具學生身分。
七、其他未盡事宜與相關事項諮詢,歡迎隨時聯繫教資中心服務學習組陳惠茹,分機1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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