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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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有意願申請辦理114學年度旨揭計畫之單位,至產學攜手合作計畫暨職業繼續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www.iac.edu.tw)申請開班申請系統帳號及密碼後,並於本校截止申請時間114年1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線上申辦系統填報計畫完成,填報未完全者視同申請未完備。請完成填報者,來信通知業務單位窗口b260523@mail.tcu.eud.tw或電洽#11408朱芊樺。
二、114學年度以前核定計畫(含114至115學年度執行中計畫),於技專校院有特殊情形須安排學生輪值大夜班、變更課程或教學模式等計畫變更,應依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第8點第6款規定由學校敘明理由並重新研擬計畫報部審查。
三、114學年度之高級中等學校開辦專班模式,以「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5條第1款至第4款所定之輪調式、階梯式、實習式及其他式為原則,該模式需檢附當年度建教合作機構評估表與評估資料,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評估。若專班因法規限制或產業特殊原因,得依「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四、僑生專班經費需求及規劃,請依據「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業於113年11月15日及21日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申辦說明會,向各校說明申辦旨揭計畫之注意事項(資料參考網址:https://www.iac.edu.tw/ntnu_front/index.php#/ntnu_front/index.php?module=resource_share),請務必詳閱。
六、若有系統操作、申請帳號通行碼疑問或其他計畫申請疑問,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審查工作小組江馥君小姐(電話:02-77495912,e-mail:fucchiang@ntnu.edu.tw)、黃聖捷小姐(電話:02-77495911,e-mail:air9lion@ntnu.edu.tw)或本部承辦人陳奕蓁小姐(電話:02-77366198;e-mail:ichen@mail.moe.gov.tw)。
七、檢附前開系統一般使用者操作手冊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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