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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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務必提醒導師上網寫導師意見
1.學生系統申請並繳交相關資料:
(1)上網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暨同意書確認簽名繳至生輔組。
(2)甲、三個月內之清寒證明正本(具學生姓名)。
乙、113年12月之後的戶籍謄本正本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及其父母,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備註欄不得省略);若繳交新式戶口名簿需為甲式戶口名簿,並自行上內政部下載資料無異動之證明。
丙、三個月內之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全戶所得證明(112年度)。
※繳交前請務必再次確認
(1)學生系統申請書是否簽名
(2)學生系統同意書
(3)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正本(需有學生、父親、母親或法定代理人)或新式戶口名簿需為甲式戶口名簿,並列印無異動之證明
(4)相關佐證資料皆符合規定
2.清寒獎助金所需志工服務及人文時數合計至少十小時(不含申請本校各項獎助所規定之志工時數),需於第 18 週(含)前登錄完成。
※請同學務必確認聯絡電話及家訪地址是否正確※
若有疑慮請洽建國校區生活輔導組李小姐(03)8565301#22490
※申請文件請參照申請辦法所要求之提供,請勿提供沒要求之其餘證明,節省紙張用量,暨環保節又節能減碳。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資格,請勿強行送件,不符資格者一律退件。
※送來之資料未齊全及缺件,則不予收件,請再送件前仔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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