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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高字第1133979310號
主旨:為辦理本市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請貴校惠予推薦學者專家3至4人,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第一
項)…遴選會置委員十五人…由教育局就下列人員報請市長聘(派)兼之, 任期一年,
並得連任:(一)教育局代表二人。(二)學者專家七人。(三)高中職校長代表一
人。(四)與本市同級並合法立案之教師組織、家長團體代表各一人。(五)出缺或申
請連任、延任校長之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各一人。(第二項)前項第二款之學者專
家, 由教育局就教師組織、家長團體、高中職校長團體及設有教育系所之大學推薦二倍
以上人數之參考名單中擇聘之。」
二、為辦理本市114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請貴校惠予推薦學者專家3至4人,並請
提供相關資料(如附件),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免備文交換至本局高中職教
育科承辦人楊佳翰先生收(聯絡電話:07-7995678轉3024,地址:83001高雄市鳳山區
光復路二段132號),俾利後續作業之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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