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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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賃居生訪視修正一學年訪視一次,
※訪視日期:113年11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
※流程:
一、進入校務資訊系統—>學務處—>導師系統—>非住校生查詢,即可查詢班級賃居月生,若未顯示,則表示該班無學生填寫賃居資料,請導師利用集會時間向班上同學宣導,請賃居生上系統填寫現居地管理相關資料,以利學校管理賃居安全。
二、訪視後,將訪結果登錄於導師系統—>非住校生查詢—>點選該生欄位,即可將訪視結果記錄於系統上(紙本紀錄已取消,可併同教官一同前往)。
三、訪視品,請於訪視前向各校區負責同領取,或於訪視完畢請學生簽領。
中央校區:學務處生輔組陳秋燕校安。
介仁校區:聯合辦公室張世超校安。
建國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湯定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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