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營繕組  公告日期  2024/11/26
 主  旨  【代公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用電須知」
 內  容 
(一)新增用電設備時,請找合格電器承裝業者把關,再至該公司申請增設用電。
(二)定期維護電器設備並委託專業機電顧問公司、合格電器檢驗維護業檢測。
(三)購買電器產品時請認明安全標章、節能標章之電器產品。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處檢驗課承辦人張先生(電話: 2378-8111分機7504)

總務處營繕組敬啟

 附  件  :  教育部函文 ▼  |  海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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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4/11/26  公告迄止 :2024/12/3
 主辦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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