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採購組
公告日期
2024/10/18
主 旨
提醒 - 100萬元(含)以上儀器設備採購案件於每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內 容
依本校採購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
配合會計年度結算作業:
1、100萬元(含)以上儀器設備採購案件於每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2、校內預算20萬元(含)以上及教學設備於每年3月31日截止收件。
3、20萬元以下一般採購案件於每年6月15日截止收件。
4、自辦採購案件於每年7月15日截止收件。
5、校外專案補助款於計畫截止核銷前一個月截止收件。
請各單位檢視預算執行情形,於截止期限內申請提單,以免逾期不予受理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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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24/10/18
公告迄止
:2024/11/30
主辦單位
:總務處採購組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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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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