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採購組  公告日期  2024/10/18
 主  旨  提醒 - 100萬元(含)以上儀器設備採購案件於每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內  容 
依本校採購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
配合會計年度結算作業:
1、100萬元(含)以上儀器設備採購案件於每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2、校內預算20萬元(含)以上及教學設備於每年3月31日截止收件。
3、20萬元以下一般採購案件於每年6月15日截止收件。
4、自辦採購案件於每年7月15日截止收件。
5、校外專案補助款於計畫截止核銷前一個月截止收件。
請各單位檢視預算執行情形,於截止期限內申請提單,以免逾期不予受理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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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4/10/18  公告迄止 :2024/11/30
 主辦單位 :總務處採購組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