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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慈濟大學教師研究獎助辦法」第六條,申請資格為該年國科會計畫未通過且無其他校內外研究計畫者(執行中國科會計畫若經展延三個月內者不計)。
一、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該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計畫未通過且無其他校內外研究計畫者(執行中國科會計畫若經展延三個月內者不計)。
(二)第二次(含以上)申請者,需具備下列條件:申請之前二年(前二年1月1日至申請日止),以第一或通訊作者且以本校名義,於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論文。生醫領域需發表於SCI,SSCI或
EI等期刊。
(三)前一年度未通過國科會計畫者,須參加教師研傳習,並依傳授者輔導後提出申請。
★須參加教師研傳習者,研究傳習作業請洽詢教資中心教師專業組(分機11126、11112,網址http://www.dfd.tcu.edu.tw/?page_id=39)。
(四)計畫書內容得依當年度申請之國科會計畫審查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後提出申請,或另行提出新計畫書。唯計畫書題目不得與未來國科會計畫相同。
二、計畫執行完畢後二個月內須繳交結案報告,並依研發處規劃公開發表成果(如慈濟中研院生物醫學研討會(TCASB)等),並於執行完畢後的二年內,以本校教師名義在相關具水準之學術期刊上出版論文。
※計畫期間以一年為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延期。
※相關規定請參考「慈濟大學教師研究獎助辦法」辦理。
※個人型計畫申請時間:113年9月27日至113年11年15日前(逾期不受理),後續將送交本校研究發展會議審議。
※有意申請者,請將以下資料電子檔寄至 tggy01@mail.tcu.edu.tw(收件人:劉亘紜),信件主旨請註明「申請113校內個人型研究計畫」,以利搜尋信件及確核繳交內容。
註:因為申請系統尚在建置中,故今年暫採E-mail受理申請。
※繳交資料如下(原國科會計畫書不需繳交):
(1) (必要文件)申請書(含設備估價單,檔案請轉PDF)
(2) (必要文件)主持人聲明書(請列印紙本親簽後送至【中央校區】研發處)
(3) (必要文件)國科會審查意見(PDF檔)
(4) (必要文件)(可於114年3月31日前補繳)三年內6小時學術倫理證明(課程日期:110.11.14至114.03.31止,若是110.11.14前之課程不列計算)
(5) 主持人前二年論文發表情形 (第二次(含以上)申請者需檢附)
(6) 傳習紀錄表(前一年度未通過國科會計畫者需提供)(洽詢教資中心教師專業組)
(7) 人體實驗、基因重組實驗、動物實驗通過證明文件(視計畫內容提供IRB證明、動物實驗許可證明等)
※個人型計畫申請若有疑問,請詢【中央校區】學術研究組(分機11405亘紜、分機11403宜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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