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4/4/25
主 旨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內 容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1.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
2.請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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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24/4/25
公告迄止
:2024/5/25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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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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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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