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24/2/15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倉儲已屆效期防疫物資,供作非防疫用途使用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132100158號辦理。
二、疾管署為發揮儲備防疫物資最大效益,辦理已屆效期防疫物資之無償撥用作業。相關物資請參閱附件,已屆效期防疫物資僅可供作教育訓練、研究或非防疫用途使用。
三、如有需求之單位,請參閱教育部來函,依規定期限內申請。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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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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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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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品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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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名冊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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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24/2/15
公告迄止
:2024/2/19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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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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