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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8款之規定,本部訂有「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用以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希協助經濟負擔重之「在學中已申請就學貸款之弱勢學生」及「畢業後符合撫育12歲以下子女或平均月收入未達4萬元等資格之貸款人」,原則由政府主動進行補助資格審查作業,確認貸款人之補助資格後,再由承貸銀行通知並實際依據貸款人的貸款本金設算補助額度,直接扣抵在學貸款人最近一學期本金或非在學的貸款人一年本息,以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
二、補助資格:具111-2學期正式學籍並有就學貸款之學生,及112-1正式學籍且為大一新生(高三升大一),並有該學期就學貸款者。
* 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原住民族學生、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等。(以上資格都無須做任何申請動作,由政府主動勾稽,如符合資格就依照辦法補助)
* 若屬在學中且為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的貸款人,請於112年6月1日10時起至8月31日止,逕至「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https://helploan.moe.gov.tw)填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三、詳細之相關條文請參閱附件一補助條文及說明,如有問題請撥打03-8565301#1206,懇請各位先熟讀條文,還是有問題再提出,感恩。
四、非在學還款人,相關條文也在附件一當中詳細說明。
生活輔導組 敬上 1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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