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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1031-1),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1年7月22日採購開二字第11100045351號函辦理。
二、本契約有效期限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825元(一年期),
未滿一年期之計畫標準請參考附件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三、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將於111年7月26日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有關本案訂購投保方式等事宜,請逕洽本案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075335 轉分機682)。
五、另有關旨揭保險說明會將另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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