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22/3/3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修正
 內  容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配合辦理。


※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二)刪除賣場、超市、市場人流管制及不得提供試吃規定。
(三)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限制。

※【裁罰規定】請參閱附件—衛生福利部公告


 附  件  :  教育部函 ▼  |  衛福部函 ▼  |  衛生福利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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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2/3/3  公告迄止 :2022/3/31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