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
說明:
各系所舉辦見實習成果發表會110-2學期經費補助說明:
一、補助項目:
(一) 演講鐘點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
網址:https://weblaw.exam.gov.tw/LawContent.aspx?LawID=J060353000
(二) 出席/評審費:以校外實習機構督導身分參與出席/講評每人(次)1000-2000元。
(三) 活動類工讀費:聘用之工讀生須通過學務處工讀教育訓練資格,工讀時數不得超過一天8小時。
(四) 印刷費:實支實付,但印刷品之設計費不予編列核銷。
(五) 膳食費:餐點核支上限每人午/晚餐80元。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1年05月20日止。
三、申請文件:填寫「見實習成果發表會經費申請表」,繳交教務處課務組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