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招生組  公告日期  2021/3/3
 主  旨  「慈濟大學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申請相關事宜
 內  容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碩士班,並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得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期中考前」,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

※敬請於期中考前(110年4月16日前)向各碩士班提出申請。

教務處招生組
110.03.03謹啟

 附  件  :  學生修讀學碩一貫辦法 ▼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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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1/3/3  公告迄止 :2021/4/16
 主辦單位 :教務處招生組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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