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1/1/4
 主  旨  【宿舍事務-👉🌜開放申請🌛👈】110年學生宿舍寒假留宿申請作業開始
 內  容 
【宿舍事務-👉🌜開放申請🌛👈】110年學生宿舍寒假留宿申請作業開始(110/01/04~109/01/15中午12時截止申請及繳費)

一、 寒假期間有關學生宿舍重要行事曆:
1.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截止時間:110年01月18日中午12時止。
2. 寒假期間:110年01月18日至110年02月21日。
3. 春節期間全面關閉:110年02月09日中午12時起至110年02月19日中午12時。(9天)
4. 110年寒假留宿期間:110年01月18日中午12時起至110年02月09日中午12時止。
5. 留宿開放申請:110年01月04日起至110年01月15日(紙本及繳費同時中午12時截止收件)。
6.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宿舍開放住宿:110年02月19日(中午12點)。

二、 寒假留宿申請資格:
1. 住宿記點未超過60點(含)。
2. 非勒令退宿者。
3. 符合「慈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辦法」中規定之六項申請資格且經相關單位證明者。
4. 社團活動及校隊/系隊等團體申請留宿者,請團體負責人提出活動核備表、計畫書及留宿名單等相關文件至學務處課器組證明後完成後續等程序。

三、 申請流程:
1. 需要申請寒假住宿者必須登錄校務行政系統填寫寒假住宿申請
2. 個人申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單(個人·學生個人寒/暑假申請留宿證明暨家長同意書)
3. 團體申請–統一由團體負責人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單填寫(團體·學生團體寒/暑假申請留宿證明暨家長同意書)
4. 經單位證明簽章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
5. 通過後至出納組進行繳費→生輔組核發床位

四、 其它:
1. 凡未符合者將予以駁回,並於期限出示證明至證明單位,避免延誤作業時程。
2. 凡逾時辦理留宿作業申請或繳納住宿費者,視為逾時完成作業,將取消原申請作業不再受理。若仍有住宿需求者,須提出專案申請並依宿舍規定予以記10點後,方能受理申請作業。
3. 凡未經申請通過或完成繳費者,私自留宿者屬違規行為,除應補繳住宿費外,另依宿舍規定記點20點。若發現逃避點名者或未依規定繳納住宿費者,將專案進行簽核處分。

五、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學務處生輔組詢問,電話:03-856-5301轉1228。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life.tcu.edu.tw/?page_id=392
 公告起始 :2021/1/4  公告迄止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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