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20/12/25
 主  旨  教育部 函轉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時數、課程及抵免規定」公告及相關資料
 內  容 
說明:
一、依勞動部109年12月3日勞動發特字第1090516167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規定業於109年12月3日以勞動發特字第10905161671號公告,請各校於辦理身心障礙者
  「職業輔導評量員」、「就業服務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等學分學程時,得於開設
  前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學分學程認定。
三、相關學分學程認定事宜請洽勞動部承辦人員林于倩小姐,聯絡電話02-89956149。

 附  件  :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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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12/25  公告迄止 :20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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