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0/10/6
 主  旨  【獎學金資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 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
 內  容 
※提供單位及獎助名稱:桃園市政府
※獎學金項目:
1.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 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3. 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4. 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5. 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6. 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僅供研究所學生申請)
※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備齊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生輔組,請同學將相關表件簽名蓋章,如資料不齊全將無法申請,請同學詳細閱讀申請辦法:。
※申請程序: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
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9年
10月1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
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
交給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
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
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非由
系統列印,視為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
(三)持申請書(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
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09年7月1日
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09年5月1日前
設籍本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附  件  :  公文 ▼  |  申請辦法 ▼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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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10/6  公告迄止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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