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日期  2020/8/6
 主  旨  歡迎報名參加:109-1 化學品危害通識課程課程
 內  容 
【名稱】:109-1 化學品危害通識課程
【內容】:一、法源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新進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接受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又依「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在職勞工應依工作性質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法定時數如附檔)
二、目的:為提昇校園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觀念,降低災害風險,加強教職員生的危害認知與防護等觀念,特辦理本教育訓練。
三、對象:本校新進或在職教職員生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如:實驗室新進教職員生或游泳池消毒加藥人員)
註:含專(兼)任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工讀生、臨時人員、碩(博)班新生及專題生。
【報名起始日期】:2020/8/4
【報名迄止日期】:2020/10/15
【參加對象】:慈大教師  慈大職員  慈大學生  校外人士
【備註】:(一)本次教育訓練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四十六條之規定,全校工作人員對於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違者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二)受訓人員應親自參訓,不得代理,非特殊事故不得未到訓,如未能參訓應於到訓日前,應填「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請假單」(如附件)敘明原因,經單位主管簽核後,向環安中心申請延訓。
(三)本課程應簽到、退,否則視同未到訓。
【主辦單位】:環安中心
【連絡人】:環安中心
【連絡電話】:1551~1554
【連絡eMail】:eps@mail.tcu.edu.tw


詳細內容及線上報名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203.64.78.121/class_sign_up/class_post.asp
 公告起始 :2020/8/6  公告迄止 :2020/10/16
 活動起始 :2020/10/16  活動迄止 :2020/10/16
 主辦單位 :環安中心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 :校本部 B101 講堂 (25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