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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志願服務法」,全面推廣志願服務精神,樹立志願服務標竿,志工總會推展志願服務,塑造志願服務文化,樹立關懷互助共識,促進社會之安定與進步,結合國際志工日活動,弘揚「一人志工、全家志工」、「一日志工、終身志工」理念宗旨,表揚對志願服務具有卓越貢獻之家庭及長期服務奉獻之個人。經評定獲選者於表揚大會上頒發獎座、當選證書及獎品。第23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計畫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請於109年8月31日前將推薦表件以掛號逕寄該會。
二、遴選標準:
1.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二人以上領有政府所頒授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五年以上,服務時數達2,500小時以上,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服務滿3年300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6,000小時以上。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或及其配偶。
(1)積極主動熱心、負責,對服務對象有具體幫助者。
(2)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有特殊顯著貢獻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表彰者。
2.志工終身奉獻獎:志工年滿65歲以上,投身志工服務滿19年以上,服務總時數達12,000小時以上,目前仍投身於志願服務行列。
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可至該會官網(www.tave.org.tw)下載。
四、其他未盡事宜與相關事項諮詢,歡迎隨時聯繫教資中心服務學習組陳惠茹,分機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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