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20/7/1
 主  旨  【活動資訊】雲端發票數位化校園推廣活動簡章
 內  容 
一、活動名稱
雲端發票數位化校園推廣-「校園尋寶Let’s Go」消費體驗活動(下
稱本推廣活動)。
二、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本推廣活動,促使學生從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申
請手機條碼開始認識雲端發票,並實際至學校附近商圈消費,體驗以
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便利性,期能逐漸養成使用雲端發票習慣,藉其
影響力共同建構發票無紙化環境。
三、報名及活動期間
報名期間活動期間
第一梯次
109年8月17日至109年8月31日
109年9月1日至109年9月15日
第二梯次
109年9月28日至109年10月12日
109年10月13日至109年10月27日
四、活動地點(共10場推廣活動)
活動地點
第一梯次
臺北:西門町商圈、新北:淡水商圈、臺中:逢甲商圈、
臺南:成大商圈/中正商圈、高雄:巨蛋/裕誠商圈
第二梯次
臺北:士林商圈、桃園:中原商圈、臺中:一中商圈、屏
東:屏大商圈、高雄:西子灣/駁二/鹽埕商圈
五、參加對象
全國各高中職校、大專校院學生(含活動期間畢業者)。
六、報名條件
(一)由學生自行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2-3人(可跨學生身分別、學校、
班級或科系),成員間推派其中1人擔任隊長(聯絡人)。
(二)每場推廣活動報名隊伍上限為50組(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惟主辦
單位得視情況增加名額。
(三)每人僅能加入1組隊伍,各組隊伍僅能報名參加1場推廣活動。
七、報名程序
(一)所有參加者均須先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並申請手機條碼。
(二)採線上報名。各隊由隊長代表上網連結至活動網站
(https://www.einvoice178.nat.gov.tw)之報名網頁報名,先選擇欲
參加場次,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後建立帳戶,進入資料填寫頁面。
(三)隊長輸入隊名(自取),姓名、手機號碼、就讀學校、電子郵件信箱等
資料。
(四)隊長須代為輸入每一位隊員之手機號碼、手機條碼、姓名、就讀學校
等資料,並掃描上傳經全體隊員簽章授權隊長為代表之同意書(如附
件)。
(五)各梯次報名時間結束前,各隊隊長應上傳全體隊員(含隊長)之學生證
掃描電子檔(JPG、PNG或PDF格式)。
八、活動方式
(一)主辦單位將於各梯次活動期間開始前,於活動網站公布各商圈消費地
圖(尋寶圖)及任務指示。
(二)各項載具(如:信用卡、悠遊卡、一卡通、iCash及會員卡等)應事先
自行歸戶於每位參加者報名登記之手機條碼,否則消費金額無法列入
統計。
(三)各隊成員(參加者)應於各梯次活動期間內,自行至其報名場次之商圈,
尋找消費地圖上商家消費。每位成員須以報名登記之手機條碼(或完成
歸戶於該手機條碼的載具)儲存至少10張雲端發票,每一筆消費金額
必須為新臺幣(以下同)10元(含)以上。
(四)於各梯次活動期間內完成活動任務之隊伍,始能獲得消費金並參加幸
運獎抽獎。各隊消費金之核發,係統計每位隊員於活動期間在報名商
圈內店家消費,其儲存之雲端發票總金額,核發上限為1,000元。
(五)參加者於非本推廣活動舉辦時間、或非報名商圈店家消費之發票,不
予以採計。
九、獎勵方式
(一)各梯次推廣活動結束後,執行單位將統計完成活動任務之隊伍於活動
期間在報名商圈店家之消費總金額,經稽核覈實後,直接匯款消費金
1,000元至該隊隊長帳戶,已購買之商品由隊員攜回使用。消費總金
額未達1,000元之隊伍,將依實際金額核發消費金。
(二)執行單位將就完成活動任務之隊伍,各場推廣活動抽出幸運獎5隊,
各可獲得2,000元購物禮券(電子禮券),屆時會以手機簡訊傳送電子
禮券序號(或領取密碼)予得獎隊伍之隊長。
(三)幸運獎得獎名單除於本推廣活動網站公告,同時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
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財
政部中區國稅局、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等FB粉絲團貼文公告。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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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7/1  公告迄止 :2020/8/1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