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20/6/29
 主  旨  【獎勵金資訊】傳藝文昌帝君獎勵金
 內  容 
一、目的
傳統藝術來自民間,是先民生活智慧的結晶,也是重要的文化藝術資產。本會為推廣傳統藝術、活絡傳統藝術基底,特設置傳藝文昌帝君獎勵金,獎勵全國各級學校傳統表演藝術類社團,並於文昌帝君誕辰時辦理頒獎典禮,讓傳統藝術深耕校園,延續傳統藝術繼起的生命力。

二、申請資格
1. 全國高中(職)以下之學校(含所屬社團、團體)均可申請。 2. 申請資格係以6人(含)以上團體方式,並以傳統表演藝術類之戲曲(人/偶戲)、音樂、舞蹈、民俗雜技等項目者;因傳統表演藝術類型具多樣性,故每年獎勵類型配合本會當年執行策略調整,108年指定項目為傳統戲曲(人/偶戲)項目。
三、審查方式
1. 第一階段:資格審,請以學校(含所屬社團、團體)為單位,填寫本會之申請書,並附上近3年度比賽成績及影片。 2.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審核完成後,將會有專人進行聯絡與討論相關演出日期、設備等。
四、獎勵說明
1. 獎勵名額:視當年度本會之預算及活動需求開放申請。 2. 獎勵金核算:審查成功並實際於園區演出之學校(含所屬社團、團體),將提供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整及獎狀乙張,頒發之獎勵金請以學校(含所屬社團、團體)為代表向本會申請請款。 3. 凡獲本獎勵金之學校團隊,需依照雙方議定之日期、時段、場地進行演出,若不克出席者則取消獲獎資格,視為自動放棄論,將該獎勵金收回不再頒發。
五、 申請辦法
1. 填寫本會公告之申請書。 2. 本獎勵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3. 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 4. 未公告獲獎者即視為未獲獎,本會將不另行通知,相關申請資料亦不退回,由本會協助銷毀。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www.px-sunmake.org.tw/performance/performance.html
 公告起始 :2020/6/29  公告迄止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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