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20/6/22
 主  旨  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緊急紓困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補助申請
 內  容 
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影響緊急紓困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補助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7710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家庭經濟收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的學生,本校依教育部
宗旨規劃學生生活緊急紓困措施,含緊急紓困助學金及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
貼等二部份。

三、補助對象: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本國學生本人,或學生的家庭成員
(父母、法定監護人、配偶或其他具有撫養事實者),自109年1月18日起
經學校認定受疫情衝擊影響就學(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或經濟急難,導致
學生本人就學困難,請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學校視學生家中經濟受疫情影
響之輕重及依緊急紓困助學金提供紓困協助者。

四、緊急紓困金補助:請洽本校人文處,受理窗口:田淑琴組長#1542。

五、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請洽本校學務處生輔組 林欣儀組員#1202。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請向各承辦窗口辦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受疫情影響學生本人若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之相關紓困補助金者,不得
再重覆請領「緊急紓困金補助」。
(2) 108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
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3) 學校認定受疫情影響,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具有校外租賃住宅事實之
學生,其申請所需文件及審核方式,仍比照原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
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辦理。

八、如發現有偽造事實或變造證件等情事,將追回已發給之補助金,並依本校獎
懲規定議處。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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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6/22  公告迄止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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