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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4月10日修正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修正重點如下:
1、調整申請日期為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線上申請,服務期間原定6-9月調整為1-12月,相關行政期程配合調整。
2、調整保險額度,意外身故與失能各兩百萬元、傷害醫療十萬元
★提案內容:由申請提案之個人或團體或學校,組織15歲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以下簡稱團隊),於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整合資源,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每個服務方案至少服務12小時。各團隊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2個團隊為限。
★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活動開始之日前45天線上申請。
二、申請方式:於線上完成申請,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系統預計於109年5月1日開放線上申請,相關計畫請詳閱附件資料。
三、申請應備文件:
(1)立案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個人組成團隊與學校免備)。
(2)申請案件彙整統計表 (附件1)。
(3)服務方案計畫書 (附件2)。
(4)志工名冊(附件3)。
(5)監護人同意書(附件4,團隊成員有年齡在18歲以下者,自行下載印出,由監護人簽章後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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