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服務學習組  公告日期  2020/3/25
 主  旨  代公告-臺北市行動台北卡APP結合電子化志願服務榮譽卡
 內  容 
教育部來文公告臺北市行動台北卡APP已整合志願服務榮譽卡,凡志工下載行動台北APP,即可出示電子志願服務榮譽卡。

本校已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師生,其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具相關文件重新申請。相關詳細說明請參閱下列網址:
1.台北卡官方網站https://id.taipei/tpcd/login
2.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https://vol.mohw.gov.tw/vol2/lawtask/show/dgwwvL5
3.榮譽卡適用場所專區:https://vol.mohw.gov.tw/vol2/honor/index.gsp

備註:其他未盡事宜與相關事項諮詢,歡迎隨時聯繫教資中心服務學習組陳惠茹,分機1771。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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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3/25  公告迄止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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