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20/3/10
 主  旨  【競賽資訊】第八屆圖文攝影 暨短片 大賽
 內  容 
一、活動主旨:希望以外籍學生的 角度,將臺灣深厚多元的文化、人情、 美景,透過 影片、 相片及文字,交織出驚嘆與感動,呈現 臺灣不一樣的精彩面貌。 並期盼藉此活動,鼓勵外
國學生深入接觸臺灣在地文化,進而向世界推廣 臺灣。
二、 活動主題:
活力臺 灣 (充滿新奇趣味的臺灣)
三、 活動對象:
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之在領受獎學生
四、 比 賽辦法:
(一) 圖文組
1. 攝影器材: 無 限 制, 專業相機 、 數位相機、平板電腦、手機皆可。
2. 作品呈現: 自訂題目,同一題目以四張 照片 呈現,並 搭配 文字敘述 ,文字
需中英對照, 中文 需約 50~100 字 。
3. 照片內容: 主題 不限, 舉凡參賽者覺得新奇有趣的臺灣景色、民俗節慶、 人文風土、產業文化、建築文物、自然景觀等,皆可拍攝。
4. 文字內容:敘述關於照片的故事及個人感受。
5. 請勿翻拍、拷貝、盜用、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照片僅可 適度調整 亮度、對比
度 ,及 色彩飽和度 。
6. 作品原檔應為 JPEG 格式,檔案大小 應在 5MB 以內,解析度 600 萬畫素以上。
7. 曾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如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等)之作品
不得參賽。參賽者保證其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絕無侵害任
何第三人或法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因此所衍
生之法律問題,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 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而影響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9. 獲獎作品之數位原始檔案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10. 作品評選方式與標準:
評選方式:初審評選佳作
二十 三 名,再複審選出前 三 名。
評選標準:照片構圖
40% 、文字內容 40% 、整體創 意 20% 。
評審組成:教育部、外交部、科技部代表各 一 位、專業人士 三 位。
11. 主辦單位會將參賽作品上傳 「 Fabulous Taiwan Photography and Short Film
Contest 」 臉書 粉絲 專頁 ,舉辦網路票選活動 。

 附  件  :  簡介 ▼  |  Fabulous Taiwan !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20/3/10  公告迄止 :2020/4/10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