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20/1/16
 主  旨  代公告-花蓮縣政府 函
 內  容 
花蓮縣政府 函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終字第1090000387號

主旨:檢送「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1份,請踴躍推薦,於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將具
   體事蹟表(word檔)、佐證資料(pdf檔)及照片(jpg檔)傳至enchi0809@gmail.com,並
   依說明函送紙本資料各一式6份至本府教育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93135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3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
   之一:
   (一)投入教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三、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四、本案送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逾規
     定字數將無法完成上傳。
   (二)受推薦人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可上傳10個資料,每個資
     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
   (三)具體事蹟表及佐證資料請勿裝訂,請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並請掃描
     後寄至enchi0809@gmail.com;所附資料文件一律不予退還,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
     理。
   (四)另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及「與學生互動之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之
     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3MB-5MB,照片清晰度高,盡量提供大圖片為佳。
 五、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具體事蹟表及推薦名冊各1份,電子檔案下載路徑:
   良師興國網站/管理系統/資料下載。


 附  件  :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pdf ▼  |  109年教育奉獻獎具體事蹟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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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20/1/16  公告迄止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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